关于印发《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卫应急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卫生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编制了《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按照预案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该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预案或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各地气象部门要根据上级气象部门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指导产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高温中暑气象等级,并适时向社会发布预报和高温中暑防范提示。
三、各地卫生部门要自2007年8月1日起认真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子系统中的“其它公共卫生事件”一项报告高温中暑病例。
四、各地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和各类因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五、各地卫生、气象部门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高温中暑以及其它与高温中暑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疾病的防治知识。一旦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卫生部出台全国卫生部门应急管理规范 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
为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预案,卫生部日前制定并出台了《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该《规范》充分结合近几年来的卫生应急工作实践经验,从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职责、指挥体系、卫生应急工作管理制度、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现场处置、应急实验室网络、队伍建设、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规范》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构与职责。一是针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其内设的卫生应急工作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其他相关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二是针对各级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医疗救治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症状监测和健康教育,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样本的采集;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院内感染控制;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众卫生防护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收集、监测和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提出和实施防控措施,进行健康教育和效果评估;承担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演练、相应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提供技术指导。三是针对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包括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疫情报告、隔离防护、生物安全等进行监督执法。四是针对医学科研教学机构。各级医学科研教学机构组织开展各项卫生应急应用基础研究和教学培训,帮助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五是针对采供血机构。各级采供血机构要做好血液应急储备和调运准备,保证卫生应急需要。
《规范》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工作。一是针对组织指挥体系。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预案规定,依据事件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需要,建议成立同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处理指挥部有关人员组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作为同级政府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下设办公室,承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控制措施、应急准备等工作提出建议;参与制订、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二是针对指挥协调机制。省级、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监测、早期预警与高效处置一体化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集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铁道、交通、水利、农业、质检、民航、安全生产、林业、食品药品、旅游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按照卫生应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预案、方案和标准的规定,《规范》明确了各级各类卫生应急机构在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中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逐步实现卫生应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按照卫生应急工作相关预案的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工作流程,《规范》对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监测预警、装备储备、培训演练、应急队伍、信息报告与发布、现场处置、应急实验室网络、恢复重建、动员宣传、科技交流与合作、评估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注重了科学性与实用性、理论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结合。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沪卫生应急系统试行 突发公卫事件实时监控
2008北京奥运会来临之际,本市卫生“应急信息系统”投入试运行,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实时监控。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投资9870万元,经过2年左右时间的建设,“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开始在闵行、闸北等区试运行。
预计今年7、8、9月,本市各区县将陆续全面使用该系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目了然
据介绍,“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由应急指挥、医疗救治、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和应急资源管理五个板块组成,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网上实时监控。
市卫生局应急指挥室操作该系统工作人员只要点击本市某个地区,该地区的各种公共卫生信息就立刻显示出来,各种信息如公共卫生事态、进程、今日处置内容、调动医疗部门及物资情况、请示需求等一目了然。
及时指挥各个部门联动出击
市卫生局同时进行监控,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指挥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医疗机构等部门在“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这个平台上有条不紊地进行信息沟通,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如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疑似传染性疾病,从接警、出警、评估判断、启动预案,到流行病调查、消毒、实验室检查、病人转运、密切接触者调查、专家咨询、物资调运等各个程序可以联动进行,并实行实时监控,从而大大提高了应急反应能力。
已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作用
据悉,“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已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及时发挥重要作用。
每一辆派往灾区120救护车的卫星定位系统,也连接着“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车辆无论在哪里,都被市卫生局时刻跟踪着。
各医疗、防疫队队员的手机号码都输入到 “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里,医疗、防疫队在哪个位置上,承担什么任务,“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通过短信、视频、电话语音等方式,都可以在前方和指挥中心之间及时传递信息。
【相关链接】“244”构建新平台
“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信息系统”项目核心内容可简称为“244”:“2个网络平台”:一是覆盖全市公共卫生体系的网络平台。该平台连接全市600余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二是连接全市公共卫生体系核心应急处置单位和主要医疗救援单位的网络平台。该平台连接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CDC)、卫生监督所和市属主要医院。
建立“4大数据库”:医疗业务数据库,疾病控制数据库,卫生监督数据库,卫生资源数据库。“4大应用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系统。
|